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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感悟100字

時間: 新華 讀后感

寫讀后感需要用文字把自己的理解和感受表達出來,這有助于提高寫作能力和表達能力。優秀的牛虻感悟100字是什么樣的?下面給大家帶來牛虻感悟100字,供大家參考。

牛虻感悟100字篇1

牛虻代表的是一種精神。海明威說,一個人可以被摧毀,但是他不能被打敗。因為,精神,永生!

的確,牛虻精神是永不泯滅的。在宇宙的每個角落都會有這樣的人存在。牛虻精神是人類的一種精神的象征。有了一種精神,我們才會堅強起來,才會矢志不渝地追求我們的目標,我們才不會屈服,不會消沉。那么,無論我們活著,還是死去。我們都會像牛虻那樣快樂的飛來飛去……

生活在和平的年代里,我們缺少的或許就是一種牛虻精神——執著、堅強、頑強的毅力和戰勝自己、愈挫愈勇的斗志!或許這時的我們真的應該學一下魯迅先生的“拿來主義”,把牛虻精神拿來,將它溶于自己的思想中,為自己所用……

牛虻感悟100字篇2

看完牛虻,淚眼婆娑,心緒久久不定。現實和小說已經混為一談,仿佛自己已經化身為小說中的路人甲親眼目睹了牛虻這一生的種.種遭遇,心痛卻無能為力,崇敬卻內心沉重。

只是一個旁觀者,內心都備受煎熬,何況是當局者的牛虻。心中的信仰在得知教士是自己父親的時候轟然崩塌,對瓊熾熱的愛再被心愛的女人冤枉一巴掌打碎,自小養尊處優覺得世界是粉紅色的卻在離家出走后經歷了非人的磨難,侮辱,艱辛,不管是人格精神肉體還是靈魂,全部被拷打折磨。那個眉毛濃郁,有這純凈藍眼睛的亞瑟再一次出現在我們面前卻變成了一個渾身傷痛,腿部殘疾,皮膚黝黑,枯瘦體弱的中年人??墒蔷退氵@樣,就算他經歷了非人的折磨,經歷了驚心動魄苦不堪言的歲月,盡管他傷痕累累,疲憊不堪,他也沒有忘記他所肩負的革命使命,義無反顧,不畏艱險去追求去奮斗;沒有被仇恨淹沒他對瓊,對教父的愛,矢志不渝,感人肺腑。在看到他與教父在監獄的那部分,看到他的頭埋在教父的臂彎,看到他熾烈的渴望得到父親的愛而嘶吼,看到他靈魂不堪重負的咆哮以及小說最后瓊看牛虻寫給他的信的那部分,愛恨糾結的纏繞,這些所帶給我的沖擊讓我淚水漣漣,情不能已。小說最后,不管我活著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樂的飛來飛去。至此,我想說這部小說對心靈的沖擊太大。

當然作者寫這部小說肯定不會簡簡單單只是為了故事情節而寫,小說所宣揚的宗教態度,當時社會所處的背景,人們的麻木與無知,少部分人的覺悟與成長,以及革命人的信念與決心等等,都是值得人玩味探索的。所以我覺得我有必要了解一下小說所寫時期的歷史背景然后再重讀一遍。

牛虻感悟100字篇3

十三年的地獄生活,書中沒有提到,只在牛虻與瓊瑪的談話中,我們可以知道十三年中,亞瑟做過打雜的,挖煤的礦工,甚至做過供人玩耍的小丑。如果說十字架的破碎意味著亞瑟的死亡,那么十三年的非人遭遇締造了牛虻。

書中也有一段關于牛虻的描寫:“他皮膚微黑,像一個黑白種混血兒。盡管腿瘸,舉動卻像貓一樣輕捷。奇怪的是,他的全部個性很容易使人聯想到一只黑色的美洲豹。他的前額和左頰被馬刀砍過而留下的那道長長的彎曲的刀痕,使那張臉破了相。當他期期艾艾說不上話來時,那半邊臉便神經質地抽搐起來?!眮喩且恢粵]有利爪的馴服的美洲豹,而牛虻是一只長滿利爪的黑色的美洲豹,他用他的利爪狠狠地向教會勢力抓去。他是千千萬萬個資產階級革命者的典型,戰斗不屈、堅強、勇敢、堅強,堅定地為革命事業奉獻一生。這是他與當時眾多革命者的共性。

同時由于他個人的遭遇,以及他與蒙泰尼里特殊的關系,使得他又有自己的個性。他比其他革命者更為激進、神經質、刻薄、行為舉止怪異。他的反對教會的文章尖銳、刻薄,尤其是針對蒙泰尼里。黨內的一些同志認為牛虻太過于尖刻了,蒙泰尼里作為一名大主教,為人正直善良,他們認為正直的主教不多,不應該對蒙泰尼里如此猛烈得抨擊。我們能說牛虻對蒙泰尼里的抨擊不與他對蒙泰尼里的私人怨恨有關嗎?十三年前,蒙泰尼里伙同上帝謀害了亞瑟,這一罪過讓蒙泰尼里一生都為之自責。牛虻真的對蒙泰尼里有如此怨恨嗎?其實不是的,牛虻對蒙泰尼里有很深的感情,他把這種感情深深地埋藏在心底,而外化為對他的恨。牛虻的被捕也是因為他看到蒙泰尼里而神情恍惚,垂下了槍。

十三年的遭遇讓他不敢有愛,不管是對蒙泰尼里的親情。還是對瓊瑪的愛情。

牛虻感悟100字篇4

做一只百折不撓的牛虻

真正意義的行動不應考慮生命危險。我被神派到這座城市來,好比是馬身上的一直牛虻,其職責就是刺激它盡快前行—這是蘇格拉底《對話錄》里的一句。這是對《牛虻》這本書的評價。

無論我仍然活著

還是我依然死去

我都是一只牛虻

愉快地飛來飛去

--牛虻

這本書是受“保爾”所薦,我才開始讀的。它的作者是——艾捷爾·麗蓮·伏尼契,這著作影響著千萬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亞瑟——也就是牛虻。

這本書寫的是亞瑟在經歷重重困難后仍不忘革命,堅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獄后,許多人認為他已死,但他又重現江湖,不顧家人反對,在勞倫佐·蒙太尼里的幫助下堅持革命。他把自己命名為牛虻,因為他有牛虻的優秀品質。

我記得他在被槍決的時候的一個段落,因為他堅強的品質令我記憶猶新:“一顆子彈打歪了,擦破了他的臉。另外一顆子彈打在膝蓋的上部。牛虻站在那,沖他們笑。他們驚恐萬分的瞅著已經被他們槍決,可是沒有被殺死的人‘上校,你帶來一只蹩腳的行刑隊!我來瞧瞧能不能把他們調教好。行了,伙計們!把你的武器抬高一點!你們都準備好了嗎?那么來吧!預備&mdash,日記;—舉槍——’‘射擊!’上校跑上前搶先叫喊道。又一陣亂七八糟的射擊。煙霧漸漸散開,隨后冉冉升起,匯合到晨曦之中。他們見牛虻已然倒下,發現他竟然還沒有死。他搖晃著站了起來,接著便向一邊躺在了草地上?!遣皇撬懒?’上校輕聲問。獄醫低聲答道,‘我想是吧······感謝上帝!’‘感謝上帝!’上校又說了一遍,‘總算結束了!’蒙太尼里來到院內,木然看看前方?!鹘涕w下!請你一定要原諒······槍決剛結束,尸體還沒······’‘哦,我的上帝!’一個士兵忽然喊叫起來,軍事長官及時回頭去看。是的······草地上那具血淋淋的、模糊不清的身軀又一次開始掙扎,而且開始呻吟。牛虻倚著醫生的膝頭直起身體,瞪大眼睛直瞅著十字架······”

牛虻這種堅強的毅力,讓我佩服得五體投地,也只有具有牛虻這樣的品質,才能在無數子彈穿過身體的情況下,鮮血將要流盡的情況下仍然頑強不屈的站立起來,無所畏懼,更是不怕死神的威脅。

讀過這本書后,我才知道,我們所有的困難加起來,在牛虻眼里都是那么微不足道,我們只有學習牛虻那種剛毅不屈的精神,不屈不撓,從不認輸······才能在接下來的生活中有所表現。

牛虻感悟100字篇5

當第一眼進入此書開始閱讀時,雖不懂文字串聯所表達的意思,但是語言的優美已深深吸引了我。牛虻,這個理想與追求的化身,沒有人可以否認你的傳奇。

故事一開始是發生在比薩神學院。書中描寫道:他身體十分單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纖細的手足,身上的沒一個地方都過于精細,過于弱不禁風,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國中產階級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紀肖像畫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讓他安靜地坐在那里別人一定誤會以為他是一個身著男裝的嫵媚動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但是就在他走動的時候,那輕盈敏捷的體態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馴服的,沒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大概沒有人會想到,那個曾經的俊美少年會變成最后這“丑陋”的模樣,然而我想,這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杜r怠分阅芰钊诵南壹?,就是因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許多方面的“沖突”之故。這就應驗了文學評論家勃蘭兌斯說過一句名言:“沒有沖突,就沒有悲劇。”

這“沖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沖突,或者是愛情與理想的沖突,而由于這些不能調和的沖突,就爆發了驚心動魄的悲劇。亞瑟從小在家里受異母兄嫂的歧視,當他進入比薩賓查大學以后,神父即比薩神學院長蒙泰尼里常常給他講解哲學,并且和他一起讀書、學習,他們相互信任、尊重,亞瑟非常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淵博學識,把他當作良師慈父,以一片赤誠之心回報蒙太尼里對自己的關懷。

蒙泰尼里是看著自己的兒子死去的,是他親手殺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兒子之間,毅然選擇了虛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棄了自己那么可憐又那么需要愛的兒子。作為偉大的紅衣主教,選擇上帝是理所當然的,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懺悔,而他能做的,也僅僅是接受懺悔而已。他并不能為人們做什么,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亞瑟??墒敲商┠崂锊欢恢倍疾欢?,他這樣對待自己的兒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卻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個空洞的上帝。在牛虻死后,神甫也被這對與錯所糾纏,他痛苦,他無奈,最終,偉大的紅衣主教還是瘋了,還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沒有因為他的忠誠而對他忠誠。他是以這樣一個丑陋的姿態,結束了一生。那么,蒙太尼里,你有醒悟嗎?當你必須面對天堂抑或地獄里的那個上帝時,他又會說什么,你還愛上帝嗎?還堅持自己的信仰嗎?你會后悔,一定會。你用兒子換了上帝,所以你永遠也找不到自己心愛的兒子了……這是無可避免的沖突,無可奈何的宿命,父親與兒子,這對本來應該站在一起的至親,卻不得不刀槍相向,在生與死中選擇,但是無論選擇哪一邊,都是悲傷的結局,都是無可挽回的境地。

作品在圍繞這這個大沖突中,還穿插著很多小沖突,比如牛虻和他的愛人瓊瑪之間,那更是包含著錯綜復雜的矛盾,瓊瑪以為他是告密者,一個巴掌把他從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難,他全忍了下來,終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見到了瓊瑪,他們相愛,卻得不到永遠。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時間,她也痛苦著。而正當她知道他還活著,她可以釋然,她可以漸漸忘記自己曾經的錯誤時,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除此之外,牛虻和瓊瑪之間還有政治的誤會,有愛情的妒忌,有吉普賽女郎的插入,有瓊瑪另一個追求者的失望等待等等。但是,正是因為著重重的矛盾,這一波一波的沖突,全都在在牛虻的身上集中,所以這個悲劇就更加的悲愴,更加的易于產生共鳴,讓人感受的更加真切。

我想,最震撼的應該是最后牛虻留給愛人瓊瑪的遺言吧,那也是他一生的寫照——不管我是活著還是已化作亡靈回城,更覺自負。

牛虻感悟100字篇6

當我看完牛虻的最后一行字時,我怔住了。這個黯然銷魂的故事,使我深深觸動。主人公亞瑟和蒙泰里尼最后都喪生了,原因不同,但都讓我受益匪淺,也有不同的見解。

亞瑟,當我剛翻開這本書時,他給人一種弱小怕事的印象。他是依賴他的老師---蒙泰里尼而生活的。讀到第三章時,突然出現了牛虻,一開始我還不知道這個人是誰,因為他身上有很多傷,他是個堅強,勇敢的人。沒想到他就是亞瑟。在他的身上,我們能看出一個革命者為了自己堅定的信念,而不屈不撓,勇敢奮斗的精神。他在一次行動中,掩護其他人,但最后不幸被捕。牛虻被敵人打了六槍,但他被擊中每一槍時,都沒有屈服,還在諷刺他們,牛虻對于犧牲表現出從容不迫,永遠堅持意大利能獨立的思想態度,使我油然而生一種敬佩的感受。

牛虻感悟100字篇7

今日,我一口氣讀完了《牛虻》這部書,留給我的是震撼與感動。主人翁青年亞瑟因少年不更事而泄露組織秘密,換了心愛的女友瓊瑪一記耳光,無比懊喪。之后,他又得知自我竟然是所崇拜的神父的私生子,所以陷入迷茫甚至絕望。他制造了投海自盡的假象,從此流亡南美,身體被人打成殘疾。十三年后回國時,他已成為革命者牛虻。一個為意大利的自由而戰斗的斗士歸來,意味著他此生再無安寧。最終,為了夢想,牛虻割舍了感情和親情,也舍棄了深愛他的吉卜賽女郎倚達,舍笑走向刑場……

他說“不管我活著,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歡樂地飛來飛去?!笔堑?,他是夢想與現實的化身,為了心中的信仰,他拋棄了親情,感情,甚至是生命。

可是!他留給世人唯一是最珍貴的無價之寶是那永不墜落的斗爭精神!在當年哪個兵分馬亂,伸手不見五指的黑暗社會,他就像一顆閃閃發光的金子,用他微弱卻能給人期望和光明的亮光,照亮著這個社會的某一個角落??上鼌s被丟棄在一個不太顯眼的死角里,深深地埋藏著,它在那里沉睡了好久,好久,好久……

書中最讓我感動的是他最終犧牲的情節,就算是臨死之前,他依舊是那樣毫不屈服,甚至于讓要槍斃他的士兵失去了殺他的勇氣,也許這太夢想化了,可是以牛虻的性格,這有又好像是合情合理的。

然而,他本能夠不死的。

他那個非法生父蒙泰尼里主教已經答應協助他越獄,同志們也在全力準備營救,但他卻堅持要蒙泰尼里拋棄天主教與他相認,同赴征程。為什么要提出這種對方不可能理解的要求,而寧可放棄繼續驅逐奧地利占領者的事業呢?我思索后的結論是:牛虻是把親情放在夢想之上的,沒有了親情,寧可放棄一切。而蒙泰尼里是把兩者同等看待的,盡管失去自我唯一的兒子之后,精神崩潰,走向死亡(我相信是自殺),信仰依然是無比堅定的。盡管是反動的信仰,“花崗巖腦袋”也勝過“墻頭草”。

我不明白,能否稱牛虻為英雄。因為他的苦難是在對世界的平白幻想以及象牙塔久久滋潤下產生的。就像他自我說的“當時的我幼稚的認為,所有欺騙了你的人都應當下地獄,可是我卻不明白,我正跳下一個地獄!”可是,他的苦痛有無非來自于那個社會,尤其是那個時代的意大利,那個神權至上的年代。而亞瑟比別人更早的清醒帶來的卻是痛苦,就像魯迅先生說的“這吃人的禮數!”而若牛虻還在,他便是要說“這吃人的神像??!”

他離開家,逃出去之后的遭遇,簡直是非人的遭遇,那種生活,簡直比死還痛苦。有的時候,活下來會比死去更加的痛苦,而他還活著,就算遭遇了那樣的殘酷的事情。有這么一個細節,他在街上碰到一個被喝醉的父親打傷得六歲的小男孩,他把他接回家去,給他包扎傷口,細心的照顧他,在說到怎樣處理小孩的時候,他說“也許最仁慈的做法是在他的脖子上拴上一塊石頭,把他投進河里去??墒悄菢泳蜁刮以馐懿豢斓暮蠊?。睡得真沉!你這個小孩,真是太不走運了——甚至都不能像只走失的小貓那樣保護自我!”,是啊,那個小孩就像當時在北美逃亡的他一樣,被人傷害了之后,像一條狗一樣在絕望里掙扎,可是牛虻讓沒有死,只是那么單純的一個愿望,要活著。人不也應當有這種執著嗎?

意大利青年亞瑟·伯爾頓,出身富商家庭。成年后投身革命。由于疏忽,亞瑟在懺悔時不細心泄露了機密,使得戰友被捕,令青梅竹馬的女友瓊瑪誤會。亞瑟還痛苦地發現自我竟是無限崇拜的蒙泰里尼神父的私生子。一連串的打擊粉碎了亞瑟的心,他一錘子雜碎了心愛的耶穌神像,在書桌上放了一條偽裝自殺的紙條,毅然離去,來到了南美洲。

在南美洲漂泊的13年,他受盡屈辱,歷盡艱辛。他化名為牛虻回到意大利時,他已經成為了一個堅定、冷酷、老練的人了。牛虻回國組織武裝,偷運軍火,進取準備起義。但最終本能逃生的牛虻卻因為蒙泰里尼站在面前猶豫沒有開槍而被捕。生父的勸降沒能打動牛虻,牛虻也沒能說動蒙泰里尼加入他們的組織。蒙泰里尼痛苦地在兒子的死刑判決書上簽上了字,牛虻從容就義,倒在槍下。

蒙泰里尼是一個來說算得上仁慈的紅衣主教,他對亞瑟的感情也有著濃濃的父愛。13年后,他們再次相遇,可是父子兩人都有著自我的信仰。蒙泰里尼在要上帝(宗教)與兒子(革命)之間作出抉擇。對他來說,上帝是創造一切完美事物的神靈,是上帝讓亞瑟沒有淹死,是上帝把失散了13年的孩子還給了他……他無法舍棄他心中的上帝,又無法將他的愛分出一半來給兒子。蒙泰里尼最終目睹了兒子的死亡,但他很快也隨兒子而去。

當蒙泰里尼痛苦地在上帝與兒子之間作出了選擇時,他覺得以血贖罪的事應當在兒子身上實現;當兒子再也醒可是來的時候,他又后悔自我作出的選擇,因思念兒子而精神失常。

在蒙泰里尼看來,他一時間作出的選擇是對的,可等心愛的兒子再也不能回到他身邊時,他又無比悲傷,他在當時沒有認識到兒子對他的重要性,雖然當時他也愛著兒子,但他不能背叛他的天主。一段杯具是因為當時作出了錯誤的選擇就上演了。

有人曾說:“選擇就意味著失去。因為任何一種選擇,必須以放棄和推動某種事物為前提,否則就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選擇?!薄棒~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边@說的不也是這么一種道理嗎?選擇是多么的重要,它關系著未來事物的發展。我們無法后悔自我的選擇,更無法改變當初的選擇。應對著一道道人生中數不盡的選擇題,如果因為一時的糊涂而誤了大事,釀成了嚴重的后果,那今后的人生又該何去何從呢?

所以要學會選擇,學會放棄?!皩櫲璨惑@,閑看亭前花開花落;去留隨意,漫隨天際云卷云舒?!边@才是人生的徹悟境界。

牛虻感悟100字篇8

《牛忙》這本書是伏尼契所寫的。剛開始看到這本書的時候,我并不明白“牛忙”是什么意思。但是看完這本書后我就明白了。這本書是以時間順序寫的,內容是這樣的:

牛忙其實是主人公的名字。他的一生都很悲慘。在他十幾歲的時候,他的母親就去世了,而他的哥哥和嫂嫂都對他不好,在他19歲的時候又被人陷害進了牢,在他出獄后發現了他的親生父親就是他的教父——蒙泰里尼。他接受不了這個事實,于是就傷心的離開了。13年后他又回來了,沒有人認出他,因為這13年里他過的是非人的生活,導致了他的一只手和一只腳殘廢了,再加上他改了名字——牛忙。之后他就和當地的幾名黨員一起共事,其中還有他的朋友瓊瑪。于是他們干了一系列會被槍決的事。終于,他們在干一件事的時候失敗了,牛忙被槍決了,就在那個時候,他們知道牛忙是13年前的那個人了。

也許在很多人看來牛忙他活在這世上沒有一天是快樂的,其實還是有的,就是在他不知道蒙泰里尼是他親生父親是,每次和他談話都是快樂的,除此之外就是他還是年少是和瓊瑪在一塊,那時的他同樣是快樂的??赐暾緯螅矣X得牛忙他是一位勇敢和堅持不懈的一個人。說他堅持是因為在他離鄉背井的13年里,他在那不是人生活的餓條件下,硬生生的挨過了13年。說他勇敢則是和他所做的事情有關,因為他從事的是當時政府不讓做的事——革命。他啊為了革命,可以說是不顧一切了,在他最后做的那件事之前,他明知道很危險,卻義不容辭的去做了,結果被抓了,而且還被槍決了。除了牛忙的性格突出,事跡也讓人感動之外,那就是蒙泰里尼對他那深深的愛了,在牛忙年少是,做他的教父,引導他。不過最明顯的還是當他知道被抓的那個人是他兒子的時候,他就利用他當時的地位和權力,想盡一切的辦法去救他,去勸他,可是牛忙還是逃不過命運,在牛忙死后,蒙泰里尼也因傷心過度去世了。唉,天下的父母有哪個不疼自己的兒女呢?可惜牛忙他不去珍惜著份來之不易的父子情。

我相信,只要看過這本書的人,都會為牛忙一生感到可憐的。雖說他可憐,但他也有一絲的幸福,那就是永遠愛他的蒙泰里尼和瓊瑪。

在我的心目中,親情是最純潔的、最值得信賴的感情:悲傷時,它給你撫慰;恐懼時,它給你力量;失望時,它給你鼓勵;危險時,它給你保護……所以,親情是圣潔的。可是,當我讀完愛爾蘭女作家艾麗伏尼契所著的《牛虻》后(蒙泰尼里把親生的兒子送上斷頭臺的事實),重重地打擊了我的信念和感情。

牛虻感悟100字篇9

第一次知道牛虻是在讀奧斯特洛夫斯基著的《鋼鐵是怎樣煉成的》一書上的。書中主人公保爾最喜歡的一本書就是《牛虻》?!杜r怠肪烤褂惺裁茨Яδ茏尡柸绱税V迷呢?帶著好奇心,我翻開了《牛虻》。

主人公牛虻原名叫亞瑟,成長在佛羅倫薩一個富裕的家庭,是當地神學院院長蒙泰尼里和他母親的私生子。亞瑟在大學里參加了秘密革命組織青年意大利黨,作為其老師的蒙泰尼里為此很憂心。恰逢此時,蒙泰尼里即將升任羅馬主教一職,亞瑟在新任神甫的誘導下說出了組織的秘密。因此,他和黨內一批同志被捕入獄。出獄后,他青梅竹馬的女友瓊瑪給了他一記耳光后痛心離開,與此同時,亞瑟得知了自己的身世真相。在雙重打擊下,亞瑟精神失常,砸碎了十字架和神像,留下紙條偽稱自盡。十九歲的亞瑟偷渡到南美洲,在那里他墜入了真正的人間地獄,度過了十三年非人的生活。十三年后,他回到意大利,此時的他不僅相貌大大地改變了,而且已經成長為一個令敵人聞風喪膽的資產階級革命者——牛虻。牛虻用盡一切尖酸刻薄的詞去攻擊教會,尤其是蒙泰尼里。但在一次行動中,由于蒙泰尼里的突然出現,牛虻精神恍惚,因此被捕入獄。在獄中,牛虻與蒙泰尼里相認,當牛虻要求蒙泰尼里在他和上帝之間選擇一個時,蒙泰尼里選擇了上帝。最后,牛虻被槍決,蒙泰尼里也因“心臟動脈瘤破裂”而突然去世。

(一)死亡

讀完這本書,牛虻的形象一直在我腦海中揮之不去,他給我的震撼力太大了。要想了解牛虻,就要先了解亞瑟。關于亞瑟,書中有這么一段描寫:“他身材瘦削,個子不高,與其說是三十年代的一位英國中產階級少年,倒不如說更像一幅十六世紀肖像畫中的意大利人,從長長的眉毛和敏感的嘴唇,到纖巧的手腳,身上的每一部分都顯得過于玲瓏了,過于小巧了。靜坐時可能被誤認為是一位身著男裝的美麗少女;然而行動起來,其動作之矯健迅疾,則令人聯想到一只沒有利爪的馴服的美洲豹?!边@是一個溫柔、善良、有著美好前程的青年人,一切虔誠宗教徒的美好品格他都擁有。他對上帝是充分信任的,這表現在他對蒙泰尼里的尊重與依賴上。作為一名意大利青年,他自然會受到革命思想的影響,他參加意大利青年黨是一件很自然的事。但亞瑟太過于天真,他從小養尊處優,他不能看清楚社會的各個方面,他天真地認為宗教與革命是可以統一的,作為一名虔誠的宗教徒與參加革命是沒有關系的。最后他被上帝出賣了,這把他以前所建構的精神與思想體系全部銷毀了。他心目中的那個上帝隨著他砸碎十字架的那一瞬間死去了,同時亞瑟也永遠死去了。

(二)重生

十三年的地獄生活,書中沒有提到,只在牛虻與瓊瑪的談話中,我們可以知道十三年中,亞瑟做過打雜的,挖煤的礦工,甚至做過供人玩耍的小丑。如果說十字架的破碎意味著亞瑟的死亡,那么十三年的非人遭遇締造了牛虻。書中也有一段關于牛虻的描寫:“他皮膚微黑,像一個黑白種混血兒。盡管腿瘸,舉動卻像貓一樣輕捷。奇怪的是,他的全部個性很容易使人聯想到一只黑色的美洲豹。他的前額和左頰被馬刀砍過而留下的那道長長的彎曲的刀痕,使那張臉破了相。當他期期艾艾說不上話來時,那半邊臉便神經質地抽搐起來。”亞瑟是一只沒有利爪的馴服的美洲豹,而牛虻是一只長滿利爪的黑色的美洲豹,他用他的利爪狠狠地向教會勢力抓去。他是千千萬萬個資產階級革命者的典型,戰斗不屈、堅強、勇敢、堅強,堅定地為革命事業奉獻一生。這是他與當時眾多革命者的共性。同時由于他個人的遭遇,以及他與蒙泰尼里特殊的關系,使得他又有自己的個性。他比其他革命者更為激進、神經質、刻薄、行為舉止怪異。他的反對教會的文章尖銳、刻薄,尤其是針對蒙泰尼里。黨內的一些同志認為牛虻太過于尖刻了,蒙泰尼里作為一名大主教,為人正直善良,他們認為正直的主教不多,不應該對蒙泰尼里如此猛烈得抨擊。我們能說牛虻對蒙泰尼里的抨擊不與他對蒙泰尼里的私人怨恨有關嗎?十三年前,蒙泰尼里伙同上帝謀害了亞瑟,這一罪過讓蒙泰尼里一生都為之自責。牛虻真的對蒙泰尼里有如此怨恨嗎?其實不是的,牛虻對蒙泰尼里有很深的感情,他把這種感情深深地埋藏在心底,而外化為對他的恨。牛虻的被捕也是因為他看到蒙泰尼里而神情恍惚,垂下了槍。十三年的遭遇讓他不敢有愛,不管是對蒙泰尼里的親情。還是對瓊瑪的愛情。

牛虻感悟100字篇10

當第一眼進入此書開始閱讀時,雖不懂文字串聯所表達的意思,可是語言的優美已深深吸引了我。牛虻,這個夢想與追求的化身,沒有人能夠否認你的傳奇。

故事一開始是發生在比薩神學院。書中描述道:他身體十分單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纖細的手足,身上的沒一個地方都過于精細,過于弱不禁風,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國中產階級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紀肖像畫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讓他安靜地坐在那里別人必須誤會以為他是一個身著男裝的嫵媚動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可是就在他走動的時候,那輕盈敏捷的體態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馴服的,沒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大概沒有人會想到,那個以往的俊美少年會變成最終這“丑陋”的模樣,然而我想,這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杜r怠分阅芰钊诵南壹?,就是因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許多方面的“沖突”之故。這就應驗了文學評論家勃蘭兌斯說過一句名言:“沒有沖突,就沒有杯具?!?/p>

這“沖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沖突,或者是感情與夢想的沖突,而由于這些不能調和的沖突,就爆發了驚心動魄的杯具。亞瑟從小在家里受異母兄嫂的歧視,當他進入比薩賓查大學以后,神父即比薩神學院長蒙泰尼里常常給他講解哲學,并且和他一齊讀書、學習,他們相互信任、尊重,亞瑟十分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淵博學識,把他當作良師慈父,以一片赤誠之心回報蒙太尼里對自我的關懷。

然而當時的意大利正遭到奧地利的侵略,亞瑟決定獻身于爭取民族獨立這項事業。當時蒙太尼里調到羅馬當了主教,警方的密探卡爾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誘騙下,亞瑟在懺悔中透露了他們的行動和戰友們的名字,以致他連同戰友一齊被捕入獄,出獄后,他得知蒙太尼里神甫不僅僅是出賣他的叛徒,更是他的生身父親!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騙了他!這一連串的打擊使他陷入極度痛苦之中。他一錘打碎了心愛的耶穌蒙難像,以示與教會決裂。然后偽裝了自殺的現場,只身流亡到南美洲,這大概是整本書中最大的沖突,牛虻與他父親蒙太尼里,這不僅僅是政治上的沖突,更是信仰上的不一。亞瑟在17歲時,明白了上帝只可是是一尊用榔頭就能夠敲爛的泥塑,他最親愛的padre騙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僅有自我。亞瑟在苦難中成了一個徹底的無神論者,他憎恨那些虛偽的禱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明白,無論如何,他還是愛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夠在余生好好愛他,他就會滿足,他就會幸福??墒敲商┠崂餂]有這樣做,他的選擇依然是上帝。

蒙泰尼里是看著自我的兒子死去的,是他親手殺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兒子之間,毅然選擇了虛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棄了自我那么可憐又那么需要愛的兒子。作為偉大的紅衣主教,選擇上帝是理所當然的,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能夠理解所有人的懺悔,而他能做的,也僅僅是理解懺悔而已。他并不能為人們做什么,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亞瑟??墒敲商┠崂锊欢幌蚨疾欢?,他這樣對待自我的兒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卻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僅有那個空洞的上帝。在牛虻死后,神甫也被這對與錯所糾纏,他痛苦,他無奈,最終,偉大的紅衣主教還是瘋了,還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沒有因為他的忠誠而對他忠誠。他是以這樣一個丑陋的姿態,結束了一生。那么,蒙太尼里,你有醒悟嗎當你必須應對天堂抑或地獄里的那個上帝時,他又會說什么,你還愛上帝嗎還堅持自我的信仰嗎你會后悔,必須會。你用兒子換了上帝,所以你永遠也找不到自我心愛的兒子了……這是無可避免的沖突,無可奈何的宿命,父親與兒子,這對本來應當站在一齊的至親,卻不得不刀槍相向,在生與死中選擇,可是無論選擇哪一邊,都是悲傷的結局,都是無可挽回的境地。

作品在圍繞這這個大沖突中,還穿插著很多小沖突,比如牛虻和他的愛人瓊瑪之間,那更是包含著錯綜復雜的矛盾,瓊瑪以為他是告密者,一個巴掌把他從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難,他全忍了下來,最終,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見到了瓊瑪,他們相愛,卻得不到永遠。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時間,她也痛苦著。而正當她明白他還活著,她能夠釋然,她能夠漸漸忘記自我以往的錯誤時,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除此之外,牛虻和瓊瑪之間還有政治的誤會,有感情的妒忌,有吉普賽女郎的插入,有瓊瑪另一個追求者的失望等待等等。可是,正是因為著重重的矛盾,這一波一波的沖突,全都在在牛虻的身上集中,所以這個杯具就更加的悲愴,更加的易于產生共鳴,讓人感受的更加真切。

我想,最震撼的應當是最終牛虻留給愛人瓊瑪的遺言吧,那也是他一生的寫照——不管我是活著還是已化作亡靈回城,更覺自負。

牛虻感悟100字篇11

意大利青年亞瑟·伯爾頓,出身富商家庭。成年后投身革命。由于疏忽,亞瑟在懺悔時不小心泄露了機密,使得戰友被捕,令青梅竹馬的女友瓊瑪誤會。亞瑟還痛苦地發現自己竟是無限崇拜的蒙泰里尼神父的私生子。一連串的打擊粉碎了亞瑟的心,他一錘子雜碎了心愛的耶穌神像,在書桌上放了一條偽裝自殺的紙條,毅然離去,來到了南美洲。

在南美洲漂泊的20年,他受盡屈辱,歷盡艱辛。他化名為牛虻回到意大利時,他已經成為了一個堅定、冷酷、老練的人了。牛虻回國組織武裝,偷運,積極準備起義。但最后本能逃生的牛虻卻因為蒙泰里尼站在面前猶豫沒有開槍而被捕。生父的勸降沒能打動牛虻,牛虻也沒能說動蒙泰里尼加入他們的組織。蒙泰里尼痛苦地在兒子的死刑判決書上簽上了字,牛虻從容就義,倒在槍下。

蒙泰里尼是一個對們來說算得上仁慈的紅衣主教,他對亞瑟的感情也有著濃濃的父愛。20_年后,他們再次相遇,可是父子兩人都有著自己的信仰。蒙泰里尼在要上帝(宗教)與兒子(革命)之間作出抉擇。對他來說,上帝是創造一切美好事物的神靈,是上帝讓亞瑟沒有淹死,是上帝把失散了20_年的孩子還給了他……他無法舍棄他心中的上帝,又無法將他的愛分出一半來給兒子。蒙泰里尼最后目睹了兒子的死亡,但他很快也隨兒子而去。

當蒙泰里尼痛苦地在上帝與兒子之間作出了選擇時,他覺得以血贖罪的事應該在兒子身上實現;當兒子再也醒不過來的時候,他又后悔自己作出的選擇,因思念兒子而精神失常。

在蒙泰里尼看來,他一時間作出的選擇是對的,可等心愛的兒子再也不能回到他身邊時,他又無比悲傷,他在當時沒有認識到兒子對他的重要性,雖然當時他也愛著兒子,但他不能背叛他的天主。一段悲劇是因為當時作出了錯誤的選擇就上演了。

有人曾說:“選擇就意味著失去。因為任何一種選擇,必須以放棄和推動某種事物為前提,否則就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選擇?!薄棒~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边@說的不也是這么一種道理嗎?選擇是多么的重要,它關系著未來事物的發展。我們無法后悔自己的選擇,更無法改變當初的選擇。面對著一道道人生中數不盡的選擇題,如果因為一時的糊涂而誤了大事,釀成了嚴重的后果,那今后的人生又該何去何從呢?

所以要學會選擇,學會放棄?!皩櫲璨惑@,閑看亭前花開花落; 去留隨意,漫隨天際云卷云舒?!边@才是人生的徹悟境界。

牛虻感悟100字篇12

終于看完了《牛虻》。

我不能想出有任何其他的結局來取代這一看似注定的悲劇。深沉的,有如宿命一般。雖是肉體的毀滅,卻是靈魂的永生。我不能記起看過哪部小說有如此震驚、痛苦、惶惑而又釋然!結尾我讀了幾遍。初讀后是極其悲哀的,卻似乎是哀嘆命運對人的無情捉弄。真是讓人難以置信,卻是現實,是黑暗的現實。因而,它的悲劇是無法挽回的。雖讓人扼腕,卻也是最好的結局。讀后把全書聯系起來深思之后,我深深地被震撼,震撼于一個人的堅強。這更像是一曲偉大英雄的贊歌,一個身體被錘子擊得支離破碎,而精神上卻比別人堅強的人,難道不值得贊美嗎?

“無論我活著,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樂的牛虻?!彼?,算是經歷了世上所有的災難,拖著殘損的軀體,卻始終快活。因為他看到了希望,看到了他活下去的目標。他不是一個懦弱的人,他把精神上的巨大痛苦深深埋在心中,把他的愛與怨恨一并埋葬,直至末日降臨。他對主教深沉的永遠無法化解的愛與恨困擾了他一生,也成了他悲劇的根源。神父是他一生最敬重最信賴的人,他曾經奉為神明,直至最終忍不住向神父告別時,他還是滿懷希望??墒巧窀腹钾摿怂膼?,“殺死”了他。在他心中,這一切也是情有可原的,是預料中的事,他如同飛蛾赴火般“成功”地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在這一悲劇中,另一個人,卻不禁引起我的尊敬與伶憫,那便是蒙泰尼里教士。他生平也許只做過一件錯事,但他卻虔誠地用他的一生來懺悔。他是眾矢之的的“敵人”,卻因慈愛善良而不失為一個圣人。圣人千慮,必有一失。我想造成他一生悲苦的也許是年輕時犯下的那樁“罪”。這樁罪所付出的代價也太大了!他同牛虻兩個人一生的幸福和最后的毀滅,同類的故事在教會世界中并非少見。如《十日談》中所述,一個教士如不犯七宗罪中的任一條,反倒是不可思議的了。也許,正因為他是個如此善良的人,便注定他要負“債”一生。他與亞瑟母親都是善良而虔誠的人,這便也造成了亞瑟天性憫人,嫉惡如仇,堅持正義不動搖的性格。他最終的選擇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換上我,我也必定做出同樣的選擇,不得不把自己最心愛的人送上斷頭臺,最終導致自己的精神崩潰。當他領悟到現實真相后,他悔恨不已,在他瘋狂地砸下圣像之后,他選擇了死亡。這也是他最好的歸宿。于是,他也如牛虻一樣獲得了解脫。他最終跟隨心愛的兒子去了。余下的人們,我想他們都將繼承他的遺愿堅定不移地走下去。要革命少不了流血,能讓“圣子的鮮血”喚醒那些沉睡的民眾,這便是那些仁人志士肝腦涂地而在所惜的原由。

瓊瑪也是個極讓我尊敬的人。她的沉著冷靜,她的堅定不移和深明大義,都無愧于牛虻對她的執著的愛。然而,她也承受著多年的悔恨。她永生也忘不了那個從童年時代就一直印在腦海中的名字。逝者已矣,生者可追!我相信瓊瑪會更加執著地頑強地戰斗下去。前進吧!為了自由。——

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

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

《牛虻》一書也使我看到了自己的渺小。為死亡所纏繞的肉體和靈魂是何其痛苦,我們有什么理由為身邊那一點點輕如塵埃的小事而埋怨、哀嘆!沒有什么事能使我們放棄對信仰的追求與生之希望,沒有什么溝壑是不能逾越的!只要你找到了前進的方向,你為什么還要停滯不前呢?我的太陽到底在哪里呢?難道世俗便是真理、便是希望嗎?第一個走出這一步的人固然是艱難的,但是,再困難也得朝前走,即使沒有志同道合的人,甚至有人嘲諷與阻撓,也要堅定地走下去!有什么讓你瞻前顧后猶豫不決呢?……

牛虻感悟100字篇13

在我的心目中,親情是最純潔的,最值得信賴的感情:悲時,它給你撫慰;恐懼時,它給你力量;失望時,它給你鼓勵;危險時,它給你保護```````所以,親情是圣潔的??墒牵易x完愛爾蘭女作家艾麗伏尼契所著的《牛虻》,蒙泰尼里把親生兒子送上斷頭臺的事實,重重地打擊了我的信念和感情

《牛虻》敘述的是一意大利斗爭中的一個故事。篤信上帝的貴族子弟亞瑟經過了一次次現實生活的挫折,改變了自己對上帝的信仰,投入了一意大利的火熱生活,從而引起了一系列親情與信仰的矛盾和斗爭。

平時,孤獨寂寞的亞瑟最信賴自己的教父猛太尼里?!案缸印眰z的感情是真誠的。當亞瑟因母親早逝而悲傷時,教父給他安慰;當亞瑟猶豫彷徨時,教父又催他奮進。但是有一回亞瑟把自己參加革命的

志愿告訴蒙泰尼里,希望得到他的幫助,而教父一反往日慈祥的神態,不容反駁他要打這個念頭。這是第一次使年輕的亞瑟十分失望。一次偶然的機會,亞瑟得知蒙太尼里就是自己生身父親,他迷惑,悲傷,

憤恨,因為他心目中圣潔的神父竟然一直在欺騙他!但是他還是深深地愛著神父,因為他是教父,是父親。

十三年后,亞瑟帶這滿是傷疤和殘缺的身體由南美洲回到了生他的土地上又投入了火熱的戰斗。他用“牛虻”作筆名,一次次用銳利的筆鋒抨擊當時黑暗的社會。從此,牛虻的名字便震動了意大利。這時的蒙泰尼里已經是一個深受人們尊敬的紅衣大主教了。牛虻以自己的愛父之心,常常用各種方式和他接觸親近。當牛虻發現蒙泰尼里在十三年中無時不忍受這痛失愛子的煎熬時,心中的愛和恨交織著,更加矛盾。

一次牛虻和他的同志遭到騎兵的襲擊,他勇感地接受了掩護任務。當他拿起手槍,準備突圍時,忽然聽見蒙泰尼里的聲音,拿著手槍的手無力地垂了下來。就在那一剎那間,騎兵包圍了他。

看到這里我被書中字里行間流露出的親情深深地感動了。我既為牛虻的被捕感到惋惜,又以為蒙泰尼里會設法就出他惟一的兒子,使得父子團圓。不料,這個上帝的衛道士并沒有手下留情:是他讓牛虻再度入獄。在監牢中,一心只想保住自己所謂的“清白”,“地位”,在牛虻的死亡書上簽上了名字,把自己心愛的兒子送上刑場``````蒙泰尼里很愛孩子,可是,作為一個反動主教,在關鍵時刻他所信奉的上帝的利益和孩上的利益發生沖突的時侯,他選擇了上帝,保住了自己。直到這時,人們才看清他的真實面目。他是上帝忠實的信徒,他所代表的是宗教統治階級,他之所以獻出兒子是為了保住這個反動階級的利益。

牛虻是一個英雄,可他不懂得人世間的父子親情,是可以由信仰決定取舍的,所以他會被自己反動的父親送上刑場。

艾`麗`伏尼契,這位愛爾蘭女作家寫下的《牛虻》,的確是留給人們的一筆可觀的財富。

牛虻感悟100字篇14

《牛虻》是愛爾蘭女作家伏尼契的一部長篇小說。因為其以意大利人民反對奧地利殖民統治的革命斗爭為背景,而我對政治、革命一向不甚感冒,所以對這本書也是一直敬而遠之。后來,孩子把這本書買回家來,他沒怎么看,倒是我看上癮——原來在革命大背景下,這個故事也是起伏跌宕,充滿著愛恨情仇,非常引人入勝。

牛虻小時候也是一個非常單純、幼稚的小男孩,他虔誠地信仰著上帝,雖然家里很富裕,但是家庭狀況比較復雜,父親早亡,同父異母的哥哥嫂子歧視、排擠他,親身母親也染病身亡,他的童年能夠給予他溫暖和安慰的是神父蒙泰尼里和女同學瓊瑪。而這兩個人也注定成為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兩個人。

在牛虻經歷了欺騙、背叛、入獄、誤解,特別是當他得知自己的親生父親就是神父蒙泰尼里時,他徹底崩潰了——他砸碎了家里的神像,也砸碎了心中對人世、對宗教的所有的美好的憧憬。偽裝了投海自盡的假象后,他漂泊流浪到南美洲度過了13年煉獄般的艱難生活,而再次回到意大利時,他已經破繭重生,成為一個堅強、冷酷、老練的革命戰士。

牛虻的革命信仰如此堅定,以至于13年非人的折磨中,他都能夠堅持下來。后來瓊瑪問他為什么沒有想到自殺?他抬起頭,詫異莫名:“我的工作怎么辦?誰來替我做?”這是他的反問,也是他最鏗鏘的回答。一個從小養尊處優的人,淪為掃豬圈、在馬戲團扮演駝子、在港口給海員打雜,哪一種都足以打垮、毀滅他,但是所有的遭遇都沒有摧毀牛虻,他選擇了活下去,他選擇了忍辱負重,繼續戰斗。他像鋼鐵和冰塊一樣冷酷、絕情,又像刺猬一樣拒絕別人的關心和愛護,他追尋著自己的信仰,死守著自己的秘密,孤獨而執著。

但牛虻畢竟是血肉之軀,他對親生父親的那種刻骨銘心的愛恨交織是最打動人心的。當起義中他舉槍射擊時,因為父親的突然出現讓他一時心慈手軟,結果不幸被捕入獄,導致了最終的被執行槍決。

在獄中,面對前來探望自己的蒙泰尼里牛虻主動承認了自己就是當年的亞瑟,父子間的對話,既讓人感到父子情深,又看得出不同信仰的相害相傷。也許是女人見識,如果換做我是蒙泰尼里,我一定會把牛虻——把自己的親生兒子放走,畢竟,蒙泰尼里是那么地愛著自己的孩子。但是這個老爺子也夠信仰堅定的,硬是沒有妥協,最后還在孩子的槍決執行書上簽了字??此剖撬谟H情與信仰的斗爭中以信仰戰勝了親情,但最后還是受不了“自己親手把兒子送上斷頭臺”的精神折磨,在精神嚴重分裂中痛苦死去。

而面對初戀女友瓊瑪的懷疑和試探、猜測,牛虻是以遺書的形式告訴她,自己真的就是那個瓊瑪最愛的人。其實瓊瑪一直在懷疑牛虻就是亞瑟,幾次試探,但牛虻每每不予承認,而且每次都裝作冷酷無情或者插渾打科,敷衍過去。對此我也不能深刻理解他的用心,這時的瓊瑪已經是孀居,承認了自己的身份和心愛的人又是志同道合的人重新開始一段新的美好人生不是更好嗎?

與刀光劍影中演繹愛恨情仇,在革命的大背景下展現人的悲歡離合。合上《牛虻》,終于明白了,經典名著一定是又有思想深度又有可讀性。

牛虻感悟100字篇15

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動,就是因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許多方面的“沖突”之故。這就應驗了文學評論家勃蘭兌斯說過一句名言:“沒有沖突,就沒有悲劇?!?/p>

這“沖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沖突,或者是愛情與理想的沖突,而由于這些不能調和的沖突,就爆發了驚心動魄的悲劇。

這許多的沖突中每個都耐人尋味,每個都動人心旋,每一個沖突都把牛虻帶向悲劇。可我無暇仔細體味這些沖突,因為我在被他的那種精神感動著、震撼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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