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的雜文《電的利弊》
魯迅,是周樹人1918年發表《狂人日記》時所用的筆名,也是他影響最為廣泛的筆名。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魯迅的雜文《電的利弊》,希望大家喜歡。
《電的利弊》
日本幕府時代,曾大殺____徒,刑罰很兇,但不準發表,世無知者。到近幾年,乃出版當時的文獻不少。曾見《切利支丹殉教記》,其中記有拷問教徒的情形,或牽到溫泉旁邊,用熱湯澆身;或周圍生火,慢慢的烤炙,這本是“火刑”,但主管者卻將火移遠,改死刑為虐殺了。
中國還有更殘酷的。唐人說部中曾有記載,一縣官拷問犯人,四周用火遙焙,口渴,就給他喝醬醋,這是比日本更進一步的辦法。現在官廳拷問嫌疑犯,有用辣椒煎汁灌入鼻孔去的,似乎就是唐朝遺下的方法,或則是古今英雄,所見略同。曾見一個囚在反省院里的青年的信,說先前身受此刑,苦痛不堪,辣汁流入肺臟及心,已成不治之癥,即釋放亦不免于死云云。此人是陸軍學生,不明內臟構造,其實倒掛灌鼻,可以由氣管流入肺中,引起致死之病,卻不能進入心中;大約當時因在苦楚中,知覺瞀亂,遂疑為已到心臟了。
但現在之所謂文明人所造的刑具,殘酷又超出于此種方法萬萬。上海有電刑,一上,即遍身痛楚欲裂,遂昏去,少頃又醒,則又受刑。聞曾有連受七八次者,即幸而免死,亦從此牙齒皆搖動,神經亦變鈍,不能復原。前年紀念愛迪生,許多人贊頌電報電話之有利于人,卻沒有想到同是一電,而有人得到這樣的大害,福人用電氣療病,美容,而被壓迫者卻以此受苦,喪命也。
外國用火藥制造子彈御敵,中國卻用它做爆竹敬神;外國用羅盤針航海,中國卻用它看風水;外國用鴉片醫病,中國卻拿來當飯吃。同是一種東西,而中外用法之不同有如此,蓋不但電氣而已。
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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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時候,做女人大晦氣,一舉一動,都是錯的,這個也罵,那個也罵。現在這晦氣落在學生頭上了,進也挨罵,退也挨罵。
我們還記得,自前年冬天以來,學生是怎么鬧的,有的要南來,有的要北上,南來北上,都不給開車。待到到得首都,頓首請愿,卻不料“為反動派所利用”,許多頭都恰巧“碰”在刺刀和槍柄上,有的竟“自行失足落水”而死了。驗尸之后,報告書上說道,“身上五色”。我實在不懂。
誰發一句質問,誰提一句抗議呢?有些人還笑罵他們。
還要開除,還要告訴家長,還要勸進研究室。一年以來,好了,總算安靜了。但不料榆關失了守,上海還遠,北平卻不行了,因為連研究室也有了危險。住在上海的人們想必記得的,去年二月的暨南大學,勞動大學,同濟大學……,研究室里還坐得住么?北平的大學生是知道的,并且有記性,這回不再用頭來“碰”刺刀和槍柄了,也不再想“自行失足落水”,弄得“身上五色”了,卻發明了一種新方法,是:大家走散,各自回家。
這正是這幾年來的教育顯了成效。
然而又有人來罵了。童子軍還在烈士們的挽聯上,說他們“遺臭萬年”。
但我們想一想罷:不是連語言歷史研究所里的沒有性命的古董都在搬家了么?不是學生都不能每人有一架自備的飛機么?能用本國的刺刀和槍柄“碰”得瘟頭瘟腦,躲進研究室里去的,倒能并不瘟頭瘟腦,不被外國的飛機大炮,炸出研究室外去么?
阿彌陀佛!
一月二十四日。
魯迅簡介:文壇先聲
民國七年(1918年)5月,以魯迅為筆名發表中國現代文學史上第一篇用現代體式創作的白話短篇小說《狂人日記》,載在《新青年》第四卷第五號。
民國九年(1920年),在北京大學,北京高等師范學校講授中國小說史,6月,讀《共產黨宣言》中文譯本盛贊譯者。9月,發表小說《風波》。
民國十二年(1923年),8月,小說集《吶喊》出版;與弟弟周作人分居,遷至西四塔胡同61號居住,分居原因不明。12月,作《娜拉走后怎樣》演講,兼任女師大,世界語學校教師;《中國小說史略》上冊出版。
民國十三年(1924年),7月,赴西安講《中國小說的歷史變遷》。8月返京。11月,《語絲》周刊出版,魯迅在首期發表《論雷峰塔的倒掉》,自此魯迅成為《語絲》作家群的主將之一。